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教高函〔2023〕7号)的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24年上半年接受普通高等学校第二类第二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即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审核评估)。此次评估是在上一轮评估整改之后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又一次全面检验,也是总结优势、分析问题、补足短板的良好契机。为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坚持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审核教育教学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推动学校“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推进自评自建工作。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评建方针,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扎实推进自评自建工作,不断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建立健全持续改进机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推动建设质量文化,抓实抓细各项自评自建工作,顺利完成审核评估,建立健全持续改进机制。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构建完善“三全育人”格局。
(二)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坚持质量立校。落实学校质量保障主体责任,聚焦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及其质量保障的关键要素,加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健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学校内部质量保障能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五)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提高工作实效。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是全校性系统工程,新一轮审核评估学校除需要提供《自评报告》(含支撑材料及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外,还需要配合完成3个教学报告即《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个就业报告即《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简称 “1+3+3”报告,供专家组进校前审阅。为加强领导,职责到位,分工合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学校设置以下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凌靖波 戴青云
副组长:许 玲
成 员:李向明 黄秋文 苏 晖 孙燕青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审核评估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评建工作总体安排。
2.宏观监控、协调、指导评建专项工作组及评建督查组开展工作,落实工作举措。
3. 处理评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学校评建工作方案、迎评工作方案、各阶段评建工作内容、自评报告、校长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支撑材料等相关材料。
4.宏观调配学校评建工作中的财力、人力、物力,给予全力支持与保障。
(二)评建专项工作组
组 长:许 玲
副组长: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开展评建日常工作。
2.研究提出与审核评估有关的需提交学校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
3.制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分解评建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4.布置并协助指导各教学单位的评建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检查与专项评估,组织落实学校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
5.及时汇总和发布评建工作进展情况,梳理与审核各责任单位提交的评估材料,研究和协调解决评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6.组织各相关单位撰写报告,完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7.跟踪了解与研究省内外审核评估最新动向,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院校的联系沟通工作。
8.制定迎评工作方案、整改工作方案。
9. 完成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评建专项工作组下设7个项目组,各组按照指标体系完成对标建设、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完成分项自评报告撰写并提供支撑材料(详见附件2分工表)。具体如下: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项目组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处、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负责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一级指标的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撰写并提供支撑材料。
(2)培养过程项目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生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各教学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培养过程一级指标的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撰写并提供支撑材料。
(3)教学资源与利用项目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研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各教学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教学资源与利用一级指标的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撰写并提供支撑材料。
(4)教师队伍项目组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工会、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党委组织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教学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教师队伍一级指标的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撰写并提供支撑材料。负责协助教育部评估中心开展《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的相关调研工作。
(5)学生发展项目组
牵头单位:学生处
责任单位:团委、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后勤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教学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发展一级指标的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撰写并提供支撑材料。负责协助教育部评估中心开展《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的相关调研工作,负责提供《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
(6)质量保障项目组
牵头单位: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质量保障一级指标的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撰写并提供支撑材料。负责提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7)教学成效项目组
牵头单位:教务处、学生处
责任单位: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图书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人事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校友会办公室、各教学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教学成效一级指标的对标建设、自评报告撰写并提供支撑材料。
(三)职能、教辅部门工作组
各职能、教辅部门成立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部门审核评估对应指标体系的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
组 长:各职能、教辅部门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各职能、教辅部门领导班子
成 员:各科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 认真学习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有关审核评估的文件,仔细研究审核评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审核重点内涵等,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深入思考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差距。
2. 负责制定本单位评建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落实措施,明确分工,及时检查评建任务落实情况。
3. 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相关的评建工作,规范、收集、整理和汇编与本单位评建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
4. 负责本单位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析与上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
5. 完成学校评建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单位工作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按工作进度安排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责任领导: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
组 长: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教学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系(教研室) 主任 (副主任) 、专业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务员、辅导员、教学秘书、科研秘书、教学督导、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按照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落实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措施。
2.做好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投入。
3.按照指标体系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整理完善各项教学档案和管理材料,进一步健全专业质量标准、学院或专业管理制度。
4.完成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自评工作。
5.提供各分项自评报告撰写所需素材。
6.根据各专项组的要求,完成本单位所有教学档案、典型案例、支撑材料等的收集、整改等工作;完成教学档案(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习实践报告等)电子化,做好纸质(电子)调档及审核等工作;做好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期间的看课听课、访谈座谈、走访等准备。
7.完成学校评建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条件保障组
组 长: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委宣传部、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1.提供评建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与保障。
2.制定宣传方案,做好评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六)评建督查组
组 长: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教务处副处长、校级教学督导组组长
成 员:教务处、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校级教学督导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单位、部门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向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
3.向责任单位反馈督查结果,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
五、工作进度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3年3月至5月)
学校、各单位分别召开审核评估工作布置会,组织学习领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审核评估有关文件精神,各单位应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组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组工作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评建联络工作及日常工作。学校组织评建工作骨干人员外出学习交流,组织开展各类师生学习培训。
(二)自评自建阶段(2023年6月至11月)
1. 各职能、教辅部门评建工作内容
(1)按照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落实本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措施。
(2)做好本部门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学习、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投入。
(3)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学校近两年(2021年、2022年)数据分析报告,梳理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查漏补缺完成对标建设,以保证各项数据达标。
(4)完成本部门负责的分项自评报告和完善支撑材料清单,并提供支撑材料。
(5)学生处开展在校学生调研并形成《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开展毕业生调研并形成《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开展用人单位调研并形成《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报告》。
(6)人事处开展教师调研并形成《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
2.各教学单位评建工作内容
(1)各教学单位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类认证标准、中小学新课标要求,开展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2)各教学单位需对照相关认证标准,从本学期起,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并完善课程过程性管理材料归档。
(3)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完成各级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质量标准,完善教学单位二级质量保障体系。
(4)各教学单位全面加强近三学年教学基本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记录等过程性与总结性材料。结合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学档案管理。
(5)各教学单位加强教学信息反馈的利用和分析,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闭环建设与管理。通过学校教育质量管理平台,多渠道全过程进行教学质量监控。
(6)各教学单位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扎实开展自查、自评和自建工作,根据数据分析报告,完成《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完善支撑材料清单,并提供支撑材料。
(三)自评整改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
1. 各职能、教辅部门自评整改内容
(1)学校组织对各部门各类规章制度、支撑材料、2023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及分项目自评报告进行全面检查。
(2)各部门根据检查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及自评报告分报告,汇总整理支撑材料。
2.各教学单位自评整改内容
(1)学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整理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PPT等相关材料。
(2)检查各单位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完成情况,各教学单位二级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3.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评估预评估,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对存在的差距进行针对性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优化各项数据和材料,完成线上评估相应电子材料准备。
4.召开学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终稿、校长报告、特色报告,总结自评自建工作,协助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问卷调查,形成《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研究和解决后续迎评工作。
(四)线上评估阶段(2024年上半年)
1.做好专家线上评估各项工作,线上评估时间约2至4周,包括线上听课看课、座谈访谈、调阅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相关材料。
2.根据线上评估情况,修改完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专家组案头材料、基本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等。
3. 待广东省教育厅入校评估通知,优化完善专家入校评估考察方案。
(五)入校评估阶段(2024年上半年)
专家组入校考察期间,配合专家做好各项联络服务工作,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协助专家开展现场考察工作。
(六)落实整改阶段(2024年正式评估结束后一个月)
根据审核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按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后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校领导按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对部门和学院的审核评估工作负领导和督促责任,各部门通力合作,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评估工作开展,确保自评自建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明确工作分工
各单位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任务分解表》(附件2)开展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数据填报,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专家案头材料和教学档案梳理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方案的时间进度安排,从学校大局出发,认真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将与年度考核和评奖评优挂钩。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评估工作任务。在评估工作中若出现因责任心不强、履职不认真,或因把关不严、程序不当或推诿扯皮、懈怠拖延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3年6月15日